日前,省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表彰10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关键之年。开展“两优一先”表彰工作,可以充分展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明确了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推荐重点、推荐办法和要求,强调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切实发挥党委(党总支)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人选高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通过组织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更好地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马菀倬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